2005年12月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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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便器手机“杨处长”照单全收
温州建设局房开处原处长被诉
  本报讯 日前,温州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处原处长杨某被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杨某今年58岁,温州市区人。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2月至2003年3月,杨某在担任该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审核办理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事项的过程中,非法收受数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送给财物4万余元。1997年7月,原瑞安市安阳建设开发总公司申请晋升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该公司总经理陈某来到杨家,送上5000元钱。2000年6月,杨某在乐清市东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申报晋升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时,给予审核同意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该公司总经理陈某于同年10月杨某装修新房时,送给杨1个浴亭和1个坐便器(价值7000元)。之后,陈某又送给杨某8000元。2000年11月,杨某在乐清市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时给予审核同意,该公司经理王某送给杨某一台价值12000元的海尔柜式空调。同年12月,王某再次送给杨某5000元。2001年9月,杨某在改制后的浙江天瑞房地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继承原公司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时,给予支持办理。2002年2月,该公司董事长姜某送给杨某一只价值3570元钱的手机。(林群力 王霸)